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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职业分类大典“吐故纳新”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职业分类用处大

作者: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 时间:2018-11-09 点击次数:2371


 

本报北京8月5日电 (记者白天亮)历时5年、七易其稿的2015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上月底颁布。新版《大典》有何变化?为何要专门修订职业分类大典?记者采访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

新增347个职业,取消894个职业

人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国于1999年颁布了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我国的社会职业构成和内涵发生了很大变化。一些传统职业开始衰落甚至消失,如“餐具清洗保管员”“唱片工”“拷贝字幕员”等;一些新的职业不断涌现并迅速发展,如“信息通信信息化系统管理员”“基金发行员”“期货交易员”“光伏组件制造工”等;还有一些职业为适应形势开始调整和转化,如“光盘复制工”相应调整和转化为“音像制品复制工”等。

人社部负责人介绍,此次修订维持8个大类不变,增加9个中类、21个小类,新增快递员等347个职业,取消894个职业。

职业分类可服务统计、就业与创业等

职业分类有什么用处?人社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具体说来,职业分类首先在国民经济信息统计中具有服务作用。新版《大典》为开展国民经济信息统计和人口普查、进行劳动力需求预测和规划、了解行业或部门经济现状的全貌等提供主要依据。

其次,在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中具有基础作用。以职业分类为基础,开展就业人口结构变化和劳动力供求状况研究分析,是制定人力资源市场政策的重要基础。

第三,在职业教育培训中具有引导作用。

第四,在职业资格制度改革中具有规范作用。职业分类可以统一规划、有效规范职业资格的设置,有利于国家职业资格框架体系的建立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的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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