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下发了《关于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明确了2019年“专升本”计划的选送对象、选送条件、对口学校、选送计划、考试工作、录取工作、免试条件等内容。
选送对象为应届专科生
根据通知规定,“专升本”的选送对象为省内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以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为准)。同一专科学校的同一专业学生只能选送一所对口本科学校,且不得以转专业等任何方式多校选送。
2019年“专升本”计划,原则上按照本年度应届专科毕业生总数6%执行。
考试科目不得少于3门
“专升本”选拔考试由各有关本科院校自行组织,考试科目不得少于3门。具体考试科目、推荐参加考试的学生基本条件和人数比例,由各有关本科院校与对口专科院校协商后确定。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5月18日至19日,不得无故变更。
本年度“专升本”实行“计划一次下达,录取一次进行”,不得进行递补录取。录取方式主要是考试选拔录取。对口院校可在学生“专升本”考试成绩基础上,根据学校实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学生专科阶段在读期间学业综合确定录取分数。“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编入本科相应专业的三年级,其在专科阶段所修课程的成绩应由录取院校给予认定后记为本科成绩。已实行学分制的本科院校或专业,对“专升本”新生的学分认定,原则上不得低于该专业学生毕业时应修总学分的40%。
优秀学生可免试录取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专科在读期间获得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奖励,以及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荣誉等特别优秀的应届专科毕业生,相关院校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试行免试推荐录取。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50%(以本科学校为单位)。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禁搞“专升本”培训
通知要求,“专升本”学生的考试费、学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不得借“专升本”名义乱收费。严禁任何学校以任何名义举办“专升本”培训,严禁任何培训机构在校内举办“专升本”相关培训,严禁以任何形式将培训与“专升本”报名资格挂钩。省教育厅高教处开设“专升本”违纪违规举报电话(028-86110894),各相关高校也应开设举报电话或信箱,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及时纠治违纪违规问题。 据川报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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