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将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
8月1日,教育部召开新闻通气会,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表示,正在研究制定教师惩戒权具体的实施细则,将尽快出台。
吕玉刚表示:明确教师惩戒权主要是为了解决两方面问题:
1.当前一些学校和老师对学生不敢管、不愿管、放任的管理现象,这没有完全履行教师的职责。按照我国《教育法》、《教师法》的有关规定,教师承担教书育人过程中,具有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现象的义务,也就是说,教师有责任、有义务对学生进行管理教育。
2.要解决不善管、不当管的问题,一些教师对学生的惩戒也有过度的地方,例如体罚、言论不当等,这也需要一些规范。有规范后,教师可以放心地、有效地实施,也有个尺度,家长也有个评判,免得家校之间出现一些矛盾。“总体原则,还是出于对学生关心、爱护,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特别是行为习惯,让学生从小打好基础。”
吕玉刚指出,有了规范以后,大家就有所遵循,教师也可以放心地,有效地去实施这种惩戒。家长也可以自己去评判这件事情,免得造成家校之间的矛盾。总体的原则还是要出于对学生的关心、爱护,促进学生的全面健康成长,特别是在思想品德,行为习惯这些方面,从小打好基础。
吕玉刚强调,教育惩戒的目的重在教育。接下来,将从对学生的关爱和保护以及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愿望出发,研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实施的范围、程度、形式等,规范行使教育惩戒权。
该话题一时间冲上热搜,
引发网友热议。
有人认为惩戒极有必要,
有人觉得适度惩戒难以把握,
有人期盼实施过程中的标准化......
对于教师教育惩戒权的讨论
已不是新鲜话题,
无论是学校、老师还是家长,
都对教师教育惩戒权
寄托了相似的期待,
那就是让教育变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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