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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关于申报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开展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通知

作者: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 时间:2019-09-10 点击次数:2499


 

川教函〔2019〕446 号

 

四川省教育厅

关于申报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开展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通知

各普通高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职扩招百万的重大决策部署,圆满完成今年我省高职扩招任务,我省 2019 年面向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的高职扩招专项工作,从今年 9 月开始启动。经研究,承担此次扩招任务的高校,采用高校自行申报、专家综合评议、教育厅审定的方式确定。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申报高校应具备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及相 关专业的招生资格;

2. 高校现有办学资源能够满足扩招学生教育教学和生活等需要。

其中,办学资源不足的公办高校,可以就近、就便与省直属优质中职院校仅限国家示范、国家重点中职院校和立项建设的省级示范中职院校和成人高校设立专业教学点联合培养高职学生。

3. 高校制定有科学、完善、操作性强的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管理、后勤、安全保障方案。

4. 高校应向此次扩招学生适当减免学费,原则上每生每学年学费不高于 8000 元。其它收费项目不得高于本校普通全日制学生收费标准。

二、申报材料

各高校申报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开展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需 要提供以下材料:

1. 学校办学容量测算。应综合考虑院校现实办学条件、2019 年高考招录、毕业生离校等因素,测算学校现有办学容量,提出此次拟扩招的总规模以及分专业招生计划包括:面向退役军人的招生人数;面向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的招生人数

2. 招生章程;

3. 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4. 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的具体工作方案;

5. 教学、管理、服务工作方案;

6. 确保院校稳定运行、保障质量的工作预案。

三、申报要求

请各高校于2019916日前向教育厅正式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请报送至教育厅发展规划处。

四、名单确定

各高校完成申报后,教育厅高职扩招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联合对各校申报情况进行综合评议,综合考虑全省区域布局和各地生源分布情况,确定 2019 年度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开展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高校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联系人:樊潇雨,电话:028—86142392。

 


四川省教厅办20199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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