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四川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是学校继续教育综合管理部门,是协调、统筹各办学单位开展面向学校教育之后所有社会成员,特别是成人教育活动的主管部门,主要从事继续教育招生宣传监管、成人学历教育新生录取、自考生报名(报考)、教学与学籍管理、校本部继续教育学生管理与协调、校外教学站点监管、教学质量监控、职业培训、证书发放、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等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工作。
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办学层次为专科起点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高中起点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高中起点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颁发证书条件: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四川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授予四川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
二、报考条件
1、四川师范大学成人教育招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2、报考高起专、高起本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含职高、中专、技校等)。
3、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三、学制、 学习形式和学习地点
四川师范大学成人教育学制为:高起专2.5年、专升本2.5年、高起本5年。学习形式有业余、函授两类。学习一般安排在晚上、 双休日,学习形式为线上网络课程学习和线下面授学习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模式,线下上课地点在各校外教学点、狮子山校区。
四、四川师范大学2022年成人高等教育专业、学费一览表
培养层次 |
专业名称 |
学习形式 |
学费(元/年) |
学制 |
高起专 |
工程造价 |
业余 |
1850 |
2.5年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业余 |
2050 |
2.5年 |
|
大数据与会计 |
业余 |
1850 |
2.5年 |
|
市场营销 |
业余 |
1850 |
2.5年 |
|
艺术设计 |
业余 |
3000 |
2.5年 |
|
学前教育 |
业余 |
1850 |
2.5年 |
|
小学教育 |
业余 |
1850 |
2.5年 |
|
中文 |
业余 |
1850 |
2.5年 |
|
专升本 |
法学 |
函授、业余 |
1850 |
2.5年 |
教育学 |
函授、业余 |
1850 |
2.5年 |
|
学前教育 |
函授、业余 |
1850 |
2.5年 |
|
小学教育 |
函授、业余 |
1850 |
2.5年 |
|
体育教育 |
函授、业余 |
1850 |
2.5年 |
|
汉语言文学 |
函授、业余 |
1850 |
2.5年 |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函授、业余 |
2050 |
2.5年 |
|
心理学 |
函授、业余 |
2050 |
2.5年 |
|
英语 |
业余 |
1850 |
2.5年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函授、业余 |
2050 |
2.5年 |
|
工程造价 |
函授、业余 |
1850 |
2.5年 |
|
工商管理 |
函授、业余 |
1850 |
2.5年 |
|
市场营销 |
业余 |
1850 |
2.5年 |
|
会计学 |
函授、业余 |
1850 |
2.5年 |
|
财务管理 |
函授、业余 |
1850 |
2.5年 |
|
公共事业管理 |
函授、业余 |
1850 |
2.5年 |
|
环境设计 |
业余 |
3000 |
2.5年 |
|
高起本 |
小学教育 |
函授 |
1850 |
5年 |
五、特别说明 全国统考考试科目(每科150分)
高起专各专业考试科目
(1)文科类:语文、数学(文科)、英语三科
(2)理科类:语文、数学(理科)、英语三科
专升本考试科目:公共课两科、专业基础课一科。各学科门类考试科目分别如下:
(1)哲学、文学(艺术类除外)、历史学以及中医、中药学(一级学科)考试科目:政治、英语、大学语文。
(2)艺术类(一级学科)考试科目:政治、英语、艺术概论。
(3)工学、理学(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心理学类等四个一级学科除外)考试科目: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一)。
(4)经济学、管理学以及职业教育类、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心理学类、药学类(除中医学类外)等六个一级学科考试科目: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二)。
(5)法学类考试科目:政治、英语、民法。
(6)教育学类考试科目:政治、英语、教育理论。
(7)农学类考试科目:政治、英语、生态学基础。
(8)医学类(中医学类、药学类等两个一级学科除外)考试科目:政治、英语、医学综合。
高起本各专业考试科目
(1)文科类考语文、数学(文科)、英语、历史地理综合课(简称史地)四科。
(2)理科类考语文、数学(理科)、英语、物理化学综合课(简称理化)四科。
考试大纲依据《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2011年版)命题,若有新的政策,按官方通告的新政策为准。
3.考试时间: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二)关于学位申请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19) 20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转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四川师范大学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执行。
升学咨询电话:18224476017(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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