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四川省教育厅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职业院校教育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方案。其中提出,职业院校要重点关注在岗实习实训学生,明确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责任,指定专人密切联系实习单位,共同做好学生安全防护,防止出现“管理盲区”。已安排但尚未实施的实习计划,疫情未解除前,一律暂停执行。
工作方案要求,职业院校要认真评估推迟开学对教学活动的影响,研究制定延迟开学的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方案,合理统筹调整春、秋季学期教学安排。中职学校原则上在正式开学以前,不组织新课程线上教学。高职院校在原定开学时间后、正式开学以前,是否组织开展线上教学由学校根据实际研究确定,原则上能够通过调整暑假放假时间、优化开学后课程教学进程等方式保证教学任务的,可暂不开展线上教学;对不能通过上述方式保证春季学期教学任务的,应针对不同生源情况、专业特点、课程要求等,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施策。
工作方案要求职业院校要重点关注在岗实习实训学生,明确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责任,指定专人密切联系实习单位,共同做好学生安全防护,防止出现“管理盲区”。对正在疫区实习实训的学生,要督促其严格遵守疫区人员管理相关规定。对正在非疫区实习实训的学生,要引导其在疫情期间尽量减少流动,并根据疫情形势,待相关条件允许,按照学校安排统一返回。对正在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或单位实习实训的学生,必须安排专人与学生保持联系,加强心理疏导和安抚,全力保障学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对已经在急诊科(发热门诊)、呼吸科、感染科、重症监护(ICU)等疫情防控有关科室实习的学生,有关职业院校要确保本人自愿、家长知情。已安排但尚未实施的实习计划,疫情未解除前,一律暂停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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